簡單說,所有處方適合與否,合適程度是80%還100%,都是要靠十問。
最近同學們討論自身感冒問題時,不難發現跟一般大眾一樣,首要提的是發到幾度(記得之前說過,中醫沒有發燒這事,只在意發熱這症狀嗎?),再來會零碎的提一下很明顯的症狀,但「自動跳過自己認為不重要,但在十問內的症狀」。
要開對處方,要有明確思路,回到我第一堂就跟同學說的,運用四診搜集資料,做兩件事,第一是分六經八綱,第二是抓主症。
主症是客觀上出現最久又呈現最重的,很多時候病人的「主述症不等於主症」,白話說就是病人都會撿幾個自己覺得重要的點來說,假設病人自以為重要的點客觀上並不重要,依著這些點去開方就容易開不好了。
然而病人對處方開得好不好定義也會跟醫生不一樣。
我以前剛看診時,常遇到病人說幾個想改善的點就開處方了,比如汗多、小便不正常,精神體力很差,開了處方後,病人回饋說這幾天吃藥好很多了,這些在意的症狀都變好了。
聽起來都變好,事實上呢?
再觀察下去某天病人就會說,醫生,可是大便從吃藥開始就沒再大了,這時候真的會嚇到,如果重症的話,這真的很危險。
醫生聽到症狀都改善,基本上是守方的,如果吃了三付藥的回診,有十問都問清楚,一定會問到大便,到時候三天沒大便,就算出汗、小便,體力都恢復,一定是要考慮調整處方的。能在第三天調整,總比晚下去好啊!
還有一種是感冒發燒,大家吃了藥,尤其太陽類解表的處方,吃了看到發燒降了就覺得處方開對了,事實上吃對的話,至少2-3天內不會再重燒起來的,如果再燒,那沒別的原因,就是處方不對了,我們應該再檢討,而檢討時往往又發現,病人再補充一些症狀後,哎呀,原來是漏了這個點難怪開不夠好。
所以為什麼,我要求學生要討論醫案一定要四診表寫清楚,有多詳細就多詳細。
其實看診開處方,很多細節。
有病人問我為什麼會開某個處方但別的醫師開不出來?
(盡量不要問我這問題,我每次都覺得怎麼回答都不對,不想黑掉)
仔細想想,其實真的要說,因為我看到很多人沒注意到的細節吧!
越是臨床,越會發現一句話是對的:「魔鬼出在細節裡。」